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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經今釋-從新約引用舊約經文看釋經原則 (上)

年份: 2010前

作者: 講員:鮑會園牧師 整理:孫小慧

引言

據一個保守的統計,新約引用舊約的材料約有二百二、三十處,若按此計算新約有百分之四至五的內容引用舊約。但實際上研究指示,整本新約《聖經》約有四、五千處與舊約有關的材料,那差不多是新約《聖經》一半,是直接或間接受到舊約影響。按個人的統計,新約直接用引號引用舊約《聖經》的,約有二百七、八十處。藉得注意的是,新約是引用舊約每一部份,今日有些人強調新約講的福音,而舊約的摩西五經講律法等等。但實際上在新約的符類福音書或保羅書信中,卻很平均地引用摩西五經、詩歌書和先知書等的經文。新約《聖經》引用舊約的每一部份,但引用的材料沒有一個字或一節是出於我們所謂的「旁經」。從這角度看,直接或間接的引證我們今日的正典是可靠和可信的。

 

以下提出幾段新約經文,有人認為是反對舊約,意圖把舊約推翻。例如登山寶訓中耶穌提出的幾段經文,特別馬太福音五章的下半章許多經文引用舊約時說:「你們聽見從前有話說……」然後耶穌說:「然而我告訴你們……」耶穌說的與舊約不大一樣,所以有人說耶穌把舊約推翻了。但如果我們好好注意耶穌說的語氣:「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殺人,然而我告訴你們,恨弟兄的就是犯了殺人罪。你不可姦淫,然而我告訴你們,你們看見婦女就動了淫念的,就犯了姦淫。」當主耶穌說:「你們聽到有話說」時,他沒有說這話是錯的。《聖經》說:「你不可殺人」,可能很多人認為「我沒有用刀殺人,我就沒有犯罪。」主耶穌是把這話的屬靈意義解釋出來:「然而我告訴你們,那恨弟兄的就是殺人。」換句話說,《聖經》裏說的殺人的意思,不是說與對方有甚麼關係,不是指我們有殺人的行動,而是內心裏有殺人的意念,這就是罪。主耶穌把《聖經》的話的屬靈的意義,或是在我們生命的真正應有意義說出來,由此可見新約《聖經》並不是推翻或反駁舊約的任何話語。

 

另一方面,在新約引用舊約時,它有很多引用的詞句,也值得我們注意。作者也許引用舊約詩歌書的一句說話,或是摩西五經的一些話,甚至於是歷史書的一些話語,引用的時候,並不指出於某一卷書,或某一作者的話,無論是主耶穌或新約作者,也只是說:「神說……」,或是說「《聖經》說……」,在新約作者或主耶穌眼中,舊約所有的話,也是神藉著某些作者寫出來,所以他們簡單說「神說」。

 

我們可以思想新約作者怎樣引用舊約,很多人都認為新約的作者如保羅是一個接受希伯來教育的人,他對希伯來文認識很深,所以有人認為他引用舊約時,自己把舊約希伯來文翻譯成希臘文。但近代學者為我們舉出很多例子,把過去這個說法推翻了。保羅所引用的舊約大慨是當時猶太人所通用的希臘文譯本,我們不討論那一個說法正確,但無論如何,他現在引用的經文,我們不能確定是直接引用或是作出了更改。

 

不過按人情來說,保羅書信的對象大多是當時懂得希臘文的人,就如現在我們用英文寫書,當引用中文《聖經》時,我要用甚麼版本呢?我會選一個看中文人士普遍會用的版本,因大家都熟悉,故較易了解。對新約作者來說,相信也會引用當時通用的希臘文版本,當時的七十士譯本可能是最通用的版本,故被引用機會較多。另一方面,當時的經文沒有標點符號,也沒有引號,句子的劃分也沒有一定標準,將一句說話連起來寫出來,就像英文將字母寫在一起,再分成為不同的句子及字。我們所讀的版本都是經過編輯分句、分段,亦有人提認為可能在編輯的時候,有些句子分得不太適合。

 

亦有些人指出,希臘文的標點符號不同亦造成內文意思的不同,但基本上沒有一處地方因為更改了標點而將其意義更改了,故新約所引用的舊約基本意思都很清楚,而且把它真正的意義表達出來了,所表達的正是《聖經》原來的意思,所以新約作者把它視為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