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人為何要受苦,這個問題,相信自人類歷史以來,就已經存在;美國911遇襲事件,相信很多人在電視機前看到現場直播整個過程,不禁會再次提出這個問題,1數以千計的人在毫不知情下,就無辜地成為灰燼;留下的不單是數以萬噸計的頹垣敗瓦,還有永遠不能彌補的傷痛。為甚麼神不及時禁止這場浩劫呢?神為何不在客飛機衝向世貿中心前的一剎那,「出手」主持正義呢?
作為一個福音派的信徒,從理論的層面上看,筆者以為「義人為何受苦」基本上是一個不可能存在的問題; 因為聖經清楚地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就算連看似無知的嬰孩,詩人說:「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十一5)所以從神的角度看,這個世界並非有真正的義人,每一個人,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受著自已或是其他人的罪所影響而受苦。
當然,向基督徒提出「義人為何受苦」這個問題,絕大部份的人,都不是想要和基督徒討論究竟有沒有絕對的「義人」,他們真正針對的對象是神自己,真正的問題是:為何滿有慈愛的神,會容讓義(世)人受苦呢?在歷史上,懷疑論者,英國哲學家休模(David Hume),他很清晰地將這個問題演譯,現將他的質詢用三段論證的方法簡述如下:
命題(一)基督教所宣稱的神,是全能及全善的神;
命題(二)世上有苦難的存在;
因此,可能有三個以下的結論:
(一)的命題是錯的,因為神不是全能的,所以祂沒法除掉世上的苦難;
(一)的命題是錯的,因為神不是全善的,因此,祂雖然有能力,但衪沒有除掉世上的苦難;
(二)的命題是錯的,因為世上的苦難不是真實的,所有的苦難都是錯覺,基督教中的一個異端,基督科學會,就是其中一個教派以為苦難不是真實的。2從福音派的信徒角度看,命題(二)苦難的存在,不單是聖經清楚的教導,也是很多人每天的經驗,因此要否定苦難的真實性,比要解釋苦難為何存在更為困難,也不合乎聖經。
同樣地,基督徒也不會因為承認苦難的存在而要否定命題(一)的立場,我們相信全能及全善的神,容許苦罪存在,並不是邏輯上不可能的,以上三段論證的方法,會誤導我們以為苦難的存在真的會否定基督教對神的基本宣稱。雖然命題(一)及命題(二)都是正確,但結論卻不能被基督徒所接受,究竟是甚麼原因呢?這個論證的方法,之所以不能反映出基督教對苦罪的教導,原因是當討論到一個神學的課題時,我們不能只選擇出部份有關這方面的教導而作出結論,我們應將所有有關這個課題的聖經教導一起來思想,才不會遍面地、甚至是錯誤地得出結論,讓我舉個例子加以說明:
命題(一)亞伯拉罕有多個妻子;
命題(二)神賜福給亞伯拉罕;
結論:神賜福給亞伯拉罕是因為他有很多妻子。
從以上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就算命題(一)及(二)都是對的,但結論卻可以完全是錯的,原因就是因為當我們只選擇部份有關的真理,我們就會得出不完整,甚至是完全錯誤的結論。同樣地,有關苦罪的問題,若果我們只取部份聖經教導,而沒有顧及聖經在有關的課題上其他經文,就很容易有一個錯誤的結論。
回應苦罪的難題,自古已有很多不同方法,3筆者以為要回應這個難題,應從兩方面入手,首先,我們應指出單單用以上兩個命題去看苦罪的問題是不足夠的,因為聖經在這個課題上還有其他很重要的相關真理;教父奧古斯丁的「自由意志的辯證」(Free Will Defense),就強烈地指出,我們不能離開神給人自由意志這個神學命題來討論苦罪的問題,也許我們可以用類似以上三段論證的方法去表達這個辯證的方案:
命題(一)基督教所宣稱的神,是全能及全善的神;
命題(二)A 世上有苦難的存在;
命題(二)B 神給人有自由意志,人並要為所選擇的承擔後果;
結論:全能的神給人自由選擇並要承擔因自由而來的苦罪結果。
第二方面,我們應從甚麼叫「全能」入手。聖經給我們的啟示,神是全能,或者是大能的神的意思,並非指神可以做任可事情,若是這樣,神就可能成為一位無惡不作的神;但聖經告訴我們,有很多事是全能的神不能作的,祂不能背負自已(提後二13),祂不會犯罪(來四15,約壹三5),祂不能說謊(多一2,來六18)等,都說明聖經所啟示的神,並不是能做任何事情的那種全能的神。那麼,全能的神是甚麼意思呢?筆者以為全能的神的意思是,神可以做任何不違背祂自已屬性的事,也可以換句正面的話說,全能的神是指神可以做任何祂以為美的事。
根據這兩點,也許我們可以給這個苦罪問題的三(多)段論證,有這樣的修訂:
命題(一)基督教所宣稱的神是全能、全善的神;
命題(二)全善的神以給世人可以選擇犯罪的自由意志為美善;
命題(三)世人犯罪並帶來苦罪的後果;
命題(四)全能的神並沒有在人犯罪後取回人的自由意志,或是改變犯罪後帶來苦罪的後果,因為祂是不能背乎自已,出爾反爾。
結論:苦罪存在並不能否定神是全能或是全善的宣稱。
筆者明白,對一個面對苦罪的人,邏輯的說教不單不能造就人,反而會帶來反感,正如約伯的朋友,他們在約伯正受苦期間,討論抽象的神學問題,只會加深受傷者的傷痕。正如學者指出,苦罪的問題是有很多不同的角度去處理的,4以上的處理只是其中的一個方法,是用於理性護教時所採用的邏輯論證;但對於身處苦難中的人,這是一個切身的人生問題,他們需要的,不是抽象的理據,而是真實及心同感受的關心;他們不需要神學上的分析理論,他們需要活出神學的道成肉身。但願這篇小文章,除了提出邏輯上對苦罪問題的一個回應方法供信徒參考外,還盼望我們能學習關心那些活在苦難中的人;老實說,我得承認,福音派的信徒,包括我自已在內,我們做得太少,也做得太淺,求主幫助,求主寬恕。911所帶來生命的反省應該是豐富的,唯願我們能從可以實踐的範圍內開始,減少人間的苦難,用神的愛去回應人間苦罪的問題。
註:
1有關911事件,事實上,有很多不同的角度可以給我們反省生命的問題,有人會想到主再來的問題;有人會從歷史角度看基督教與回教的衝突,特別是會想到911是否十字軍的現代版本;也許有人會想到問題的根源是東西方貧富懸殊的巨大差距;有人會想到甚麼是「正義之戰」;有人會反省宗教狂熱份子與為基督癲狂的分別是什麼等;義人為何受苦只是本文集中討論的其中的一個問題。
2對這方面立場有興趣的讀者,有參考任何論及這個異端的書藉,要得一個比較簡單概括性的介紹,讀者可看王永信著,《真道手冊》(香港:大使命中心,2000年增訂本),頁70。
3歷史上有不少神學家對苦罪的問題作出了回應,有的像自由派神學家John Hick的"Soul Building Theory"及進程神學(Process Theology)的神觀,雖然可能可以解決苦罪的問題,但他們的神學理念根本不合乎聖經,不值得採用。
4筆者所知,現今討論苦罪最有份量的書藉,要算是John Feinberg, Many Faces of Evil,他指出苦罪的難題是有很多種不同的形式的,基督徒應回答別人真正要詢問的問題。
(200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