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上一期所述,當祭祖時,我們必須釐清此行為背後之心理、動機和信念。若純粹按中國人的傳統,祭祖是源於人對去世者驚懼和思慕之情。最初在商周時代,祭祖只限於天子、諸侯及士大夫等階層,因為只有統治者才有資格祭祖。原因是這些貴族或集團希圖藉著這種行為來確立自己權位的繼承,以保持社會秩序和管治權威。後由於分封,曾經是貴族身份的人幾經傳承,數代後便已變成普通庶民。因此原先人性中驚懼及思慕之情與理,才藉儒家祭祖理論,得以進入尋常百姓之家。
若按傳統儒家「崇功報德、慎終追遠」的祭祀理論,祭祖本是表達「不忘本」之報恩精神,並以「祭如在」的敬誠態度處理之;完全沒有假定去世者亡靈之存在,或認為亡靈在陰間需要接受陽間後人供奉之想法。儒家哲理之本質是以現世仍存在的人為本,正如清儒王船山言:「鬼神之道,以人為主。」祭祖除了表達孝道哀思和追念先人功德,亦藉此確立倫常秩序和整飭內心情操。這與先人死後,亡魂往哪裡去,在哪裡居住,如何地生活,並有否欠缺等,是完全不相涉的。所以若然有祭祖者說要跟隨中國人的風俗,那便要讓他看清楚中國人的真正想法了。
然而當東漢末年,佛教傳入與道教興起時,印度色彩的宇宙圖式便開始在中國流行,這帶來了中國人對幽冥世界之看法起變化。這種「三世流轉、六道輪迴」的世界觀同時影響著道釋二教。因著認為生命存在有多重景域,便衍生出滿天神佛之宇宙觀。據三教混雜後之民間信仰,祖先死後是存在於地府陰曹,他們似乎是如常地生活,並有所欠缺,故需要陽間子孫為其做點功德法事,以補不足。
但隨著佛教之思路,並從純粹佛教之觀點來看,人死後若不因了悟而得解脫,便須經十殿閰羅審判和十八層地獄報應,然後才得以輪迴轉世。然而這種想法不無疑問。第一,業報輪迴既是前世因緣註定的劫數,那麼人間任何燒香、經懺、祭祀、供奉或化寶等行為,理應不能干預祖先作業之因果報應。第二,先人既是在地府受拘禁和受懲罰,何來自由去向陽間報夢溝通或接受供奉呢?何況佛教也不認為元寶、衣紙、香燭、花菓、飯食及蔬菜等外在之物能解祖先於地獄之困厄。第三,若然祖先已輪迴,亡魂怎會還附於神主牌給人供奉呢?那麼,仍以神主牌作為供奉與祭祀之對象,亦無意義了。第四,若然先人按報應做了別處人種的家神(那麼便不能以中國人的食物來供奉了);亦可能投胎牲畜道(那麼是否要以狗食或貓糧來祭祀呢?)第五,照佛教之說法,對亡魂所能做的,最多只是唸經課、燒經咒或代行善才有助力,打齋亦是為了普渡。若然,地獄既有「誦經所」或「補經所」,陰魂在那裡已有「道理」可聽,便自得解脫,何須陽間干預呢?第六,佛教鼓勵人看破紅塵,削髮出家,捨離家庭關係來修行。這種教法在中國與儒家之孝道相違,才創出《報恩經》及目蓮救母等故事來消解國人對佛教之批評。其實佛教既教導人要破除各種關係中之執著,怎會不包括對亡者之迷執呢?
至於道教的地獄觀念,基本上是將佛教之看法拿過來改造。人死後若不是成仙,便是下陰間受報應。道教法事之目的是為超渡孤魂野鬼,而家神家鬼亦以同樣法事來作表達。道教認為祖先須按生前行為報應,所以陰事道場的齋醮科儀,目的仍是祈盼先人早日超生和投胎轉世為主旨。他們認為只要為先人做法事或放於道觀內供奉,便能為其靈魂滌身贖罪,超離幽冥,進入仙界。
當然這種構思亦不是沒有問題。第一,若能如此,人生前便不須有任何道德規範了,因為反正死後別人能為你開脫。第二,道佛兩教之主旨均以成仙成佛為解脫的目標。因此若然有道佛信仰,而又將先人的神主牌長期安放於家中或寺觀供奉的話,是不思長進之做法。因為我們怎知祖先未得脫超呢?怎知祖先未去輪迴往生呢?怎知祖先在陰間需要我們燒給他們的東西呢?怎知祖先能與我們有感應溝通呢?若然上述問題,在道佛二教都沒有確切答案,那麼憑自己意願祭祖,便只會陷於民間信仰之俗見了。
從民間信仰對亡魂之供奉和祭祀現象,可見他們預設死後世界與現今的無有分別。灣仔鵝頸橋過海巴士站側的紙紮舖,有各式各樣的現代紙紮(包括腳底按摩器、鐵板牛扒及名牌內衣褲等)。這都顯示了人類一廂情願之看法。若從道釋二教之主旨來推演,邏輯上是毋須以傳統方式來祭祖的,而民間信仰之做法亦不是中國人的本來的意圖。那麼,儒家純粹表達孝思之情,該是我們對祖先之應有態度了。既是以「追念」和「孺慕」為主,那麼祭祖是否需要有神主牌,過時過節是否需要上香,祭祀時可否鞠躬行禮,要用香燭還是花果來供奉,披麻帶孝時要用甚麼顏色等——都變成是次要外在、內心象徵及容易解決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