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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 Q & A:神既是慈愛的,為何會造出地獄?

年份: 2010前

作者: 蘇穎智

神既是慈愛的,為何會造出地獄?將不信的人打入地獄是否與神的慈愛背道而馳?

「耶證」說地獄、陰間只是墳墓的總稱,並非永恆的,亦非永遠受苦的地方,因這與神慈愛本性不相符。
然而聖經的記載,陰間和地獄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是永恆的,下列經文清楚告訴我們以上的事實。

 

1.陰間:(Hades,希伯來文是sheol)在聖經中之用法及意義:
1.1一切死人,包括好人都要去的地方(徒二27;伯十四13)

徒二27           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伯十四13       惟願你把我藏在陰間‧存於隱密處、等你的忿怒過去、願你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

1.2死人過度的境界(賽廿六19;啟二十13)

賽廿六19       死人〔原文作你的死人〕要復活‧屍首〔原文作我的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
啟 二十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啟二十13的死人應指不信主或未認識主的人。

1.3不信者、不義者、罪人及肉體壞人死後要去之地方(路十六23-26;啟二十   13-14)

路十六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24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罷、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25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26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啟 二十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14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1.4是向下,是墮落到那裏的(太十一23;十二40)

                       太 十一23     迦百農阿、你已經升到天上.〔或作你將要升到天上麼〕將來必墜落陰間.
                                          因為在你那裏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他還可以存到今日.

                      太 十二40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

 

1.5是受苦之處(路十六23-24)

路 十六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24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罷、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1.6  肯定不是墳墓的受苦境界(賽十四15,18-19)

賽十四15    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
賽十四18-19 列國的君王俱各在自己陰宅的榮耀中安睡。19惟獨你被拋棄、不得入你的墳墓、好像可憎的枝子‧以被殺的人為衣、就是被刀刺透、墜落坑中石頭那裏的‧你又像被踐踏的屍首一樣。

總括來說,陰間(hades,或希伯來文之sheol)雖有時可解作墳墓(如徒二27,參徒二29),或是所有死人均要去的地方,但聖經明顯有一特別的用法,就是指惡人、不信者或壞人將來要去的過度境界。以賽亞書十四章15節所記載的陰間明顯不是指墳墓,因十八章19節說明那「明亮之星、早晨之子」(按上文下理而言,應指巴比倫王)是死無葬身之地,是不深入墳墓的。而信徒及義人所要去的,乃是樂園(路二十43),兩者有很大的分別。

 

2. 無底坑:Abyssos(abyss)在聖經中之用法及意義:
2.1  不順從者要去之監獄(路八31;啟九1)

路 八31鬼就央求耶穌、不要吩咐他們到無底坑裏去。
啟 九1第五位天使吹號、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

2.2  敵基督、魔鬼及假先知等將來被捆綁之所(啟十一17;路八31;啟九3)

 啟 十一7 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
路 八31鬼就央求耶穌、不要吩咐他們到無底坑裏去。

啟 九3 有蝗蟲從煙中出來飛到地上.有能力賜給他們、好像地上蠍子的能力一樣。

2.3是有煙冒,如大火爐般之地方(啟九2)

啟 九2他開了無底坑、便有煙從坑裏往上冒、好像大火爐的煙.日頭和天空、都因這煙昏暗了。

2.4是撒但被捆綁1000年之地方(啟二十1,3)

啟 二十1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裏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
啟 二十3扔在無底坑裏、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他。

從聖經所載,「無底坑」一詞差不多一致指向敵基督、魔鬼、假先知,撒但及其使者將來要去的地方,是受苦的地方,是與神隔絕的地方,然而,啟二十1,3似乎暗示它仍未算是永恆的境界,仍是過渡時期之境界,與hades及sheol之用法相近。

 

3.地獄、火湖(Gehenna)在聖經中之用法及意義:
3.1  是撒但、魔鬼、敵基督、假先知及他們的跟隨者永恆受苦之地方。(可                  九43,48;啟二十10,十五19:20)

可九43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
可九48   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啟二十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啟二十15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啟十九20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

3.2  是受苦,可怕的地方(可九48,啟二十10)

可 九48   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啟 二十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3.3  本是為魔鬼預備的地方(太廿五41)

太 廿五41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裏去。

3.4 亦是為魔鬼的使者所預備的地方(太廿五41)

太 廿五41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裏去。

3.5是神忿怒的彰顯,用以刑罰壞人、惡人的。(太十28;廿三33)

                    太 十28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
                   太 廿三33    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

從聖經明顯的記載來看,天堂是永恆的,是為義人、為信徒預備的(啟廿一1-5等);地獄也是存在的,是為撒但、魔鬼、敵基督、假先知及他們的使者預備。司徒德牧師提到地獄可能是 “conditional immortal”(即是說地獄有一天會停止),但可9:48;啟20:10清楚指出地獄是永恆的,火是不滅的。

神既是慈愛的,為何祂會造出地獄去懲罰人?從聖經所載,我們很清楚看到,地獄本來不是為人而設的,乃是為撒但、魔鬼而設的。但若人堅持要用神賜他的自由意志去跟隨撒但,自己選擇要去,神只好憂傷難過人的自毀,但卻不會收回人的自由意志。從實際情況看,地獄的存在亦是神對願意過天堂生活者慈愛的表示。因為唯有用地獄將撒但、魔鬼、假先知、敵基督及其使者永恆地捆綁著,天堂才不會被污染,不會變質。有人說,一個好的園丁,不獨要喜愛花卉,亦要恨惡雜草、害虫。

另一方面,亦有人問:「既然將撒但、敵基督、假先知、魔鬼等打入地獄,便可保障天堂不會變質,信徒會有好日子過,那為何神不早些將撒但毀滅,打入地獄呢?」彼得後書三章9節說:「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原來現時不信者成了撒但使者、隨從,與撒但結合為一;若神將撒但毀滅,肯定不信者亦會一併毀滅。這好比一個人患了癌症,癌細胞本來亦屬人體一部份,不過變壞了。醫生用藥太強,好的細胞亦會死;太弱,則殺不死癌細胞,令我們十分頭痛。所以神容許我們繼續傳福音,多救些人,好讓人信後與撒但關係一刀兩段,劃清界線。神定了日期,當外邦人得救的人數足夠後(羅十一25-26),神審判的時候即會臨到。為此,未信者宜盡快信主,已信的亦應把握機會快廣傳福音,叫更多人可脫離苦海,脫離陰間及地獄的權勢!

(200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