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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與慈惠

教會與慈惠

論到「慈惠」,很自然聯想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外國宣教團體在香港派奶粉、罐頭食品、贈醫施藥等救濟工作。而播道會總會自成立初期已設有慈惠部。然而時至今日,香港已富裕起來,有社會保障、綜援等,教會是否仍需要有慈惠部或慈惠事工呢?

「慈惠」是一個很有意義的詞語,與我們的信仰核心有很密切的關係。「慈愛」與「恩惠」經常在聖經出現來形容神的屬性及作為,「耶和華有恩惠……大有慈愛。」(詩一四五:8),「耶穌動了慈心」(可一41),「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林後十三14)。舊約聖經的一個希伯來字“hesed”翻譯作慈愛、恩慈、憐憫、良善等,就是指神「守約、忠誠、信實的愛」;「神就是愛」(約十四8)也就是祂守約的愛。另一個常見於舊約的希伯來字“hanan”,翻譯為憐恤、憐憫、施恩、恩惠等,也就是指縱然人不配,但神仍施恩。新約中“charis”這個也出現了百多次,常翻譯作恩慈、恩惠、恩典,也包涵了“hesed”及“hanan”的意思,是憐憫的具體意義,就是向有需要、絕望無援、或不配者表同情。(註1)

我們所信的神是一位慈愛、施恩惠、憐憫的神,祂也要求我們以恩慈彼此相待,並要「好憐憫」(彌六8,西三12),因為這是神的屬性。我們每一個披戴基督的人,應有基督慈惠的表現,所以:

「教會可以沒有慈惠部,但不能沒有慈惠事工,因為慈惠是基督的本質,也是祂的作為;基督徒可以沒有慈惠的崗位,但不能沒有慈惠的心腸及行為,因為慈惠是聖靈的果子,是生命的流露。」

播道會總會慈惠部的角色也隨著時代更新而變化,現該部的工作主要是「促進及拓展本會及各堂會的慈惠、社會服務及關懷。」可分三方面:

(一)堂會的慈惠事工

促進堂會對會眾的關顧,幫助有需要人士得到援助,設立慈惠基金等。「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5)

(二)堂會在社區的見證

「愛鄰舍」是主耶穌的吩咐及大誡命(路十27-37),協助堂會籌辦社會服務及關懷事工,尤其是非政府資助的服務(註2),相信若教會願意出錢出力地去服侍鄰舍,就更有自主性及更能作美好的見證。

(三)重大災難事故的賑災工作

世界各地發生很多重大的自然災難,如地震、風災、水災等,都非單獨的地區或組織有能力承擔救援,總會可聯合各堂會的力量,提供途徑,統籌捐款,作出援助及跟進。


初期教會在慈惠的事上已作了美好的見證,如照顧寡婦的需要(徒六1-3),「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羅十五31)等,今日的教會如何傳承這美好的傳統呢?願神的國降臨,願神的旨意行在地,阿們!

註:
1. 吳羅瑜總編輯,《聖經新辭典下冊》,中國神學研究院出版,1996年,146頁。
2. 堂會若申請政府一筆過撥款之資助服務,則須透過社會服務董事會辦理,而申請幼兒學校則須透過幼兒學校校董會辦理。


鄺士山(播道會總會前任慈惠部部長)    日期:0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