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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社會服務宣言及信念

職責

按典章為「促進及拓展本會及各堂會的慈惠、社會關懷及社會服務。」

本部之工作主力為:

  1. 教會對肢體的慈惠事工,如推動堂會設立慈惠基金,幫助有需要的援助者。
  2. 回應社會慈惠上的需要,尤其在重大災難事故的賑災工作,統籌堂會的捐款及跟進等。
  3. 促進堂會在社區作「愛鄰舍」的見證,協助堂會籌辦社會服務及關懷事工(尤其是非資助服務)。
社會服務使命宣言
「我們推行社會服務:
    見證基督大愛,關顧全人需要;
    實踐基督使命,廣傳得救福音。」

信念
  1. 社會服務與傳福音皆源自神的大愛,是同一個源頭。
  2. 社會服務是基於神的憐憫、神的本性;是神給人的大誡命之延伸(愛鄰舍);是信徒當有的生命見證。
  3. 傳福音是基於神頒佈的大使命,是每個信徒當盡的本份,無論得時不得時也當常作準備,領人歸主,作主門徒。
  4. 社會服務可以成為領人歸主的橋樑或途徑,但不能以此作為衡量其價值、意義或果效。因為「愛鄰舍」是神給人生命流露的果子。
  5. 社會服務與傳福音好像一個銀錢的兩面,是不可分割的,是合一及整全的,又像一個人兩條腿走路,缺一不可,要相輔相承。
  6. 每個信徒或信徒群體須去領受神給他或他們獨特的召命,就當盡心竭力去完成這召命,在每一個時空中有神普遍的心意,也有神對個別的心意,神是按己意把恩賜分給各人。
  7. 在世上生活是有張力的,但神的旨意是合一的,也需要各人盡忠在自己的崗位(召命)上,神就能成就祂的美意。

(內容詳見鄺士山牧師〈憐憫心腸與福音使命〉刊於《播道月報》2002年9月第5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