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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格第一(Character First)

年份: 2010前

作者: 殷韓桂芬

現代人多傾向短視,很在乎結果得失,因為主流社會一致認定「成績」就是決定成敗的關鍵。過度功利導向的社會風氣,日趨嚴重的個人放任主義,帶來的往往就是價值觀模棱兩可、是非黑白混淆、想做就去做的局面。加上傳媒肆意渲染的血腥、暴力、色情、明星負面新聞等,有意無意間傳遞了一套「缺德」、「無品」的價值取向。面對如此狀況,要作辨別和決定時,試問應從何拿捏準則、權衡輕重?結果就形成許多徒有「性格」、沒有「品格」的一代。環顧四周,青少年問題日漸複雜和嚴重:校園暴力、店舖盜竊、性濫交、吸毒、濫藥、自殺……,犯罪年齡日趨降低,能不令人憂心?

事實告訴我們,長期輕忽品格教育將會帶來不可挽救的後果。馬丁路得‧金 (Martin Luther King)的著名演講 “I have a dream”,其中一段的意思是:「我夢想有一天,我四個孩子所生活的國家,不再以膚色來評定一個人,而是以品格內涵來作為評定的標準」。相信這也正正是我們對下一代、對社會未來的一個期盼。所以近年來,品格教育成了各界均表關注的課題;大家已開始意識到培養孩子的品格,確實是刻不容緩的了。

根據皮亞傑(Jean Piaget )兒童道德發展的理論,孩子發展自律可分為三個階段。零至二歲的孩子屬於「無律期」,身體亂武亂動,不受控制,因為他們正處於訓練肌肉與腦部發展的時期;三至七歲屬於「他律期」,孩子會從成人的眼神或命令來規律自己,但這階段的孩子仍未能自我紀律;到了八至十一歲時,孩子才進入「自律期」,展開了學習自我管理,自我紀律的時期。如果品格的形成,與是非對錯的價值判斷,及獨立生活能力之培養有關的話;那麼,是否要順其自然,待孩子八歲進入「自律期」以後,才開始培育他們的品格呢?

雖然品格最容易在個人的行為上表現出來,但它卻又不單止於行為;聖經說「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我想品格其實也是要透過心「營造」出來的,從而影響周遭的人,繼而再形成社會的文化、氣候和趨勢,影響是既廣且深的。作為成年人的我們,姑勿論是家長、導師、教牧同工,還只是教會的一份子,我們的內心深處總有一個呼求:願我們的孩子都能擁有誠實、勤奮、盡責、節制、順服……美好的品格。當一群有美好品格的孩子長大後,他們就會成為家庭、教會、社會復興的基礎。故此,越早訓練孩子,就越能培養出使他們終生受用的美德和習慣。

然而,品格不僅是品德,更是一個人在生命中培養的素質,讓他遇人遇事的時候,能有最恰當、最合宜的回應。「品格第一」(Character First)正是基於這樣的理解下,整理出49種品格特質來,透過多元化的活動訓練,激勵孩子在品格上成長,無論在家庭和教會中,都能得體和光明磊落地為人處事。

有鑒於此,總會教育部兒童組特別邀請了培基教育機構,於2009630日(週二)上午1015分至1145分假播道神學院,舉行了一個有關「品格第一」的簡介聚會。介紹以49種的品格特質為中心和目標的教材(包括小學及中學),讓一眾教牧同工率先了解有關這方面的課程及推動的可行性,再因應個別教會的情況而加以推廣和深耕。據悉目前全球已有17個國家、超過2500所學校使用「品格第一」教材實施品格教育,也有不少教會藉著其品格課程於團契、小組裡推行,當中的父母子女品格家庭營,更是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