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神,在祂的恩領下,曾祖父朱醒魂牧師得蒙救贖歸主,並獻身事主,到越南、印尼等多個地方開荒宣教。而我能出生於在這個家族,實在是極大的福氣。幾年前,家族出版了一本名為《四代事奉》的見證集,講述了曾祖父朱醒魂牧師、祖父朱建磯牧師、三叔父朱璞皿牧師以及我的蒙召事奉見證,當時我才剛蒙召不久,還未到神學院受裝備。轉眼間,我現在已完成了四年神學士課程,接著進修道學碩士課程(主修聖樂),並在母會播道會恩泉堂事奉,擔任青年傳道。
聖經多處明說主耶穌基督之救贖工程,世人理當自省回應主的大愛歸信祂。而當信徒得蒙救贖,也理當全人獻上,當作活祭(參羅十二),憑著祭司的身份(參彼前二9),按著恩賜事奉神,建立基督的身體(參弗四)。每個事奉崗位皆全然聖潔,無分貴賤。我相信神呼召信徒事奉祂是有其客觀性和獨特性,客觀性是指在信徒按著聖經教導的原則事奉祂,而獨特性是指在客觀性的基礎之下,神按著祂的美意呼召信徒在獨特的事奉崗位事奉祂。換句話說,信徒按著客觀性的原則作選擇事奉的可能性仍然很多,就如神給一個信徒雖然有多項恩賜,包括佈道、教導、領導和音樂等,也有許多環境因素促使一個信徒更容易去某些崗位事奉,但他一人也不能作所有的工作,因此,神會給予處境性的指引,例如在保羅的經歷裡可見,「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保羅既看見這異象、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以為 神召我們傳福音給那裏的人聽。」(徒十六6-10);又例如《使徒信經》中所指「聖徒相通」的教導十分重要,「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羅十二17),因此,信徒尋求神的心意時應當多方請教牧者,好讓神透過眾聖徒印證祂的心意。在我來說,我蒙召獻身的過程就是經歷過這些(詳參《恩泉見證集》2007.11),我也相信我家族中多人獻身作傳道帶來事奉神的優良氣氛,也是神給我的恩賜。
我自小與祖父母同住,他們都是牧師傳道,尤其祖母經常獎勵我,給我許多美味的小吃,因此,他們給我的印象就是疼愛我的好人。而我三叔父,每當聖誕將近,皆送我樂高玩具一盒,因此,在我眾位叔父當中,他是一位出眾的好好人。故此,我小時候思索理想志願時,曾想過當警察、老師、廚師、科學家,而牧師傳道也就當然包括在內。幾個大好人當中,祖母最緊張我們事奉的心志,我爸爸以及所有叔父都曾被問及作獻身傳道的事情,我也不例外,只是當她問我的時候,我總是回答先做幾年老師,然後再讀神學,相信這不是她最想得到的答案,因為當我後來清楚呼召時告訴她,她便立刻感動得不禁落淚。雖然祖母較為著緊,但卻沒有給予多大壓力。而我父母對兩個哥哥的擇業選擇,總是開放與支持,因此實際上,我的蒙召是沒有受到甚麼壓力。
反而,祖父母多年忠心事主,表裡一致的見證給我很大的信心,事奉主不一定榮華富貴,卻有屬天的喜樂。而三叔父一度逃避呼召的見證,更讓我知道,在教會雖然可能會體驗到所謂「天堂裡的地獄」,牧師傳道也會有軟弱趺倒的時候,但我相信這才是真實的現象,而不是騙人的謊言。而一旦明確神的呼召,只有順服回應,才能得著平安的事奉生命。還有更珍貴的,是曾祖父宣教的見證,他在宣教歷程裡經歷的神蹟奇事,見證著神超然的能力,使我無懼去回應宣教的呼召(至今我已到過中國、日本、越南、美加及非洲等十多個城市作短期宣教事工)。
2004年8月,朱家散佈於香港、台灣及印尼等地的親屬首次於印尼聚首一堂,在剛建成的Myko山莊舉行奉獻感恩禮拜,也有機會到曾祖父朱醒魂牧師在印尼建立的教會探訪。此後,我們繼續舉辦家族聚會,在2006年8月,我們一起在台北舉行朱醒魂牧師追思禮拜。在這些家族聚會裡,我深深體會到散佈各國的家屬竟願大費周章、跨國聚首,為的就是要見證全家同心事奉(書廿四15)所帶來無比的福氣,這也越發堅固我們事奉神的信心。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他的後裔在世必強盛.正直人的後代、必要蒙福。」詩一一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