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道會是一個宗派,但有時又似乎不像一個宗派。傳統的播道會,因着信仰的立場及屬靈的質素,一向都表現出很強的向心力,但卻沒有被規條所約束。這種現象與播道會的背境及信仰特色有直接關係。
在十八、十九世紀的歐洲,特別是西北歐,基督教是大部份國家的國教,絕大多數的公民都是教會的會友,而會友的子女,一出生就自然也是會友。在這些國家,作基督徒比不作基督徒容易。他們生下來就是基督徒,從小受了水禮,在教會的組織下長大,到了十六、十七歲便受堅信禮成為正式的會友。這些人要想不作基督徒就麻煩了;要把他們的名字從教會的名冊中刪除,需要很多手續。所以在當時,只要是這些國家的公民,就自然是他們國教教會的會友。在這種情況下,教會中自然有許多沒有重生得救的會友,而他們自己卻不知道;而一般人亦以為只要遵守教會的規距、殷勤參加聚會,就是好基督徒了。
在這些教會裏,當然也有許多真正重生得救而愛主的基督徒,他們對於教會的這種情況心中非常不滿,加上看到教會中一些行事不合乎聖經的教訓,就更加難於接受。但在「國教」的制度下,基督徒沒有自由按着自己認為對的方法,或者按着聖經的教訓行事,也不能脫離既有的教會。後來隨着當時的移民潮,許多真正屬靈上有追求的基督徒移民去了美國,脫離了自己國教教會的束縛,可以自由地按着聖經的教訓敬拜、事奉,並且可以自由的指出教會的錯誤。於是這些基督徒就決定脫離原屬的教會,不再受制於政府和政府屬下的國教,另成立一個可以按着聖經的教訓和聖靈的感動而自由敬拜的教會,於是正式成立了「福音自由教會」。此教會在一百年前來到中國展開福音工作,定名為「基督教播道會」。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也秉承着美國播道會或美國福音自由教會的優良傳統,持守早期聖徒屬靈特色:
嚴守聖經教訓
在初期的播道會信徒中,神興起了許多有恩賜、受過高深育,且有深度屬靈眼光的人,在教會中作了許多栽培的工作。我們在整個播道會的歷史中看見了這些工作的果效。初期播道會的信徒堅持遵守的一個原則,是不論在真理信仰上、教會工作的方法上,甚至在護教上,只要有聖經的教訓,我們就應當遵守,沒有的,便有權不遵守,這成了播道會一個重要的特色。
就教會的信條來說,其他宗派的信條都比播道會的詳細得多。播道會的立場是,聖經上清楚言明的真理和教訓才可以放在信條當中。聖經上沒有清楚講明的教訓,雖然有時看起來很合理,但聖經既沒有如此明講,就有可能不是聖經的教訓,而只是人對聖經的解釋。人對聖經的解釋,可能很重要,有時也可能很對,但到底不是聖經的教訓,所以不能作為信條來接納。例如主耶再來時地上可能有大災難,但主耶穌究竟在何時再來?是在災難前、災難中或災難後呢?不同的人,按不同的經文和不同的神學立場,可能有不同的解釋;這些解釋可能只是人的意思,而不是聖經的意思。這樣的解釋不能作為信仰的絕對標準,只有聖經清楚講明的教訓才可以作為我們信仰的絕對標準,只有聖經清楚講明的教訓才可以作為我們信仰的絕對標準。盼望這種立場成為播道會信仰永遠的根基,不論環境有多大的變遷、人的思想如何的改變,我們仍能持守這個立場,單單的、完全的以聖經的教訓為我們信仰的標準,就是為此付上極大的代價亦在所不惜。
熱誠傳揚福音
早期播道會的領袖中,很多都是飽學之士,很注重講解聖經、栽培信徒,他們努力於文字工作、教育工作;但從一開始就同樣注重傳福音的工作。實際上在一八八四年以後,美國播道會還沒有正式組織起來,已經有很多個別的教會多次開會討論如何向操瑞典語的美國人傳福音。這些教會特別關心他們,並非出於門戶之見,而是當時這些基督徒只會講瑞典語。漸漸,他們的英語有進步了,傳福音的負擔範圍也就擴大了。傳福音的熱誠,可以說是美國播道會會友從開始就有的一個記號。直到今天,美國播道會總會的組識裏面,「本國傳道部」及「海外傳道部」仍佔着差不多同樣重要的地位。這一點可能是美國播道會發展極快的一個原因呢!美國播道會是在一八八四年正式組成的,比中國播道會的歷史只多幾年,但今天美國播道會有一千間以上的堂會。當然中國播道會曾經歷過一些特別的挫折和考驗,但這對我們仍是一個極大的挑戰。特別按今天中國播道會各堂會的情況,我們不能不受激勵。
關心海外宣教
中國播道會在一九八八年慶祝一百週年,但這不是說播道會的宣教士到一八八八年才到中國來。寬夸倫牧師早在一八八七年秋便已抵達中國(註),教會的組成是在次年。也就是說,美國播道會組成後兩年,便差遣第一位宣教士遠赴中國宣教。在播道會最初成立之時,便有着海外宣教的負擔,而這負擔隨着年日有增無減。今天美國播道會支持將近三百位宣教士在全世界十多個國家工作。按堂會數目及會友人數的比例來說,美國播道會的宣教工作在所有的宗派中站在極前的位置。但願神同樣給我們中國播道會的同工和弟兄姊妹們一個更大的海外宣教熱誠和負擔。
民主教會組織
基於播道會早期的領導人多半是出於組織極嚴密的國教教會,為免重蹈覆轍,初期教會的弟兄姊妹們力求在過份嚴格的組織和沒有組織的教會體制中求得中庸。最後決定的方向是:每一個會友對神家的事工有同樣的責任,因此組成一個以會友為最高權柄的教會體制,不論教會信徒的人數有多少,他們都有自由去同心決定教會的事工。
然而在自主獨立的體制中,教會多追求彼此的相交。初期播道會的人喜歡用這樣的一個比喻:教會的頭是基督,同時教會有兩條腿,一個是教會的自主,一個是信仰相同的教會間的交通團契。這兩件事從開始就成了播道會組織的特徵。教會的自主權沒有人能奪去,但播道會各堂會間要保持親密的、真正的交通,這樣的交通不是規條的要求,卻是要滿足生命上的需要。要有這兩方面適當的平衡,教會才能蒙福,才能站立得穩。
但願我們在這兩方面都謹慎和努力。不要讓任何人奪去我們在主裏的自由,但也不要忽略自由和權利所帶來的責任和義務。同時也不要忽略彼此間的交通、聯合,和並肩負起事奉、傳福音的責任。為了自己的生命和共同的事奉,要珍惜彼此的交通,特別是同工一起禱告的機會,透過彼此的分享、分擔和代禱,成為我們一同在神面前得力和蒙福的來源。
註:見吳子坤著《基督教播道會來華史》第四頁。
本文原刊於《中國基督教播道會一百週年特刊》36至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