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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三:我對播道會宗派的認識

年份: 2018

作者: 李肇棠(播道會顯恩堂會友)

從教會歷史中,宗派的出現有其原因和作用,而各宗派皆有特式,有相類似、也有相異的。如循理會的教義是強調人與基督的個人交往;若不親近神,生活和善行便毫無價值;群體聖潔結合一、互相鼓勵、更正、指引、教導和支持;並廣傳福音等。而聖公會精神是以經驗而非以教條作指引,是以感性但不離教義。[1]至於播道會,除了核心的七條信仰;[2]無論在持守、承傳信仰、拓展神國、強調聖經教導外、更進入社群和協助堂會、會眾間契合等。

自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新中國成立,不少宗派和基督教團體南來香港。初時以暫時落腳的心態,盼望能在短期間重回中國。因時局轉變,部分遷往其他地方,大部分則以香港作為根據地並大展拳腳,播道會是其中一份子。

在這數十年間播道會要持守、承傳信仰極不容易。如面對極端的靈恩派、後現代主義對聖經、牧者權威的質疑等。可幸無論神學院、牧職部和眾教牧同工努力下能堅守立場。現今播道會共有54間各類型堂會分別向不同群體傳揚福音,雖然各自立堂會在行政和財政皆獨立,但信仰立場卻一致。播道差會雖然比起其他大宗派成立較遲,但已漸具規模。從早期的新加坡、台灣,中期的澳門、日本,到近期拓展到歐洲已不局限於一個地方、國家,而是承傳和回應播道會初期從歐洲到美洲,再轉向中國和香港的精神。

播道會有一個特色是注重聖經教導如宗教教育和主日學,並仍為以此為本才可以有能力將神的道興旺和使教會健康地成長。筆者年輕時有幸能跟隨梁景芳姑娘和鮑許冰清女士學習事奉,其間深深領受到正確的聖經教導是何等重要。至於近期播道會各堂積極推動門徒訓練,讓信徒按聖經原則將生命轉化,讓信仰生活合一是很好的進路。

上世紀五十年代,早期宣教士申路得姑娘創辦播道會兒童之家,其後中國播道會及美國播道會聯手籌建播道醫院。八十年代後開設了六間長者中心和四間幼兒學校,除此之外還有其他服務中心。至於播道書院雖在2006年才開辦,但在一條龍學制中已創下佳跡。從以上各項服務來看,播道會投下不少資源服侍社會不同群體。這不單是信仰的實踐、福音廣傳,更是播道會進入人群的見證。

播道會在香港初創時雖然只有數間堂會,仍成立少聯會和舉辦不少整個播道會齊參與的活動,如夏令會、三S佈道之夜等。讓各堂青少年人能藉不同活動互相認識,互相分享、分擔和一齊成長。此刻筆者仍回憶不少昔日在長洲靈修館與其他堂會弟兄姊妹的歡樂片段。近十多年的聖潔杯籃球比賽,除能推動籃球福音事工,也讓各堂會青少年能互相欣賞和勉勵。至於剛結束教牧同工退修營更是很好的契合機會。未來還有一個萬眾期待,在2018年11月25號在亞洲博覽會舉行全播道會眾堂會集體崇拜來慶祝播道會130週年。到時盼望各堂肢體能一齊契合讚美主。

以上各項功能由一或兩間堂會是不能達成。宗派的功能就是協調眾教會力量完成不可能的任務。宗派不單是聯繫、凝聚,更是一個整體,讓各堂會和會友有同一信仰和同一目標。我個人看宗派應有堅定的信心去維繫宗派的信仰核心;有勇氣去創新和啟發。今天有「黑社會福音事工」,明天可否考慮老人院的福音事工呢?(鼓勵和訓練將入住老人院的會友組成小組,一齊入住同一間老人院,在院內見證和作鬆土並與院外的信徒共同拓展福音)。註3 [3]

 

附件:

播道會基本信仰:
本會根據聖經,堅守以下七項基本信仰:註[4]

1.信神是自有永有的獨一真神,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而一體,是萬物的創造者,是掌管宇宙的主宰。

2.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有完全的神人兩性,由聖靈感孕,藉童貞女馬利亞而生,在十字架上流血捨身,替人贖罪,使人脫離罪的刑罰和權勢,三日後從死裏復活、升天、現今坐在父神的右邊,作中保及大祭司,代聖徒祈求,又為教會元首,將來必親自顯現,從天再臨,建立國度,審判活人死人。

3.信聖靈是三位一體的第三位,在五旬節降臨,為要榮耀基督,使罪人知罪悔改,得獲重生,並居住及運行在信徒心中,使信徒藉以得勝成聖,又在基督裏聯為一體,成為教會。

4.信人是按照神的形像而造,因悖逆神喪失靈命。自始祖犯罪,世人就成為罪人,伏在神的忿怒之下,唯有誠心悔改接受救恩,賴主耶穌基督寶血潔淨罪污,藉聖靈重生,方能進入神國。

5.信新舊兩約聖經為神所默示,是神的話語,絕對真確可信,是活潑的生命之道,是信仰和行為的最高準則。

6.信世人死後都必復活,信主的人復活得生,可享天堂永福,不信的復活定罪,必落地獄受火湖永死,天堂地獄都是永遠的。

7.信魔鬼乃是邪靈,運行在悖逆之人心中,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將來必受永刑。

《播道會會徽》:

會徽中,十字架發光代表高舉基督的救恩;打開的聖經象徵發揚基督的真道;地圖表示要向華人廣傳福音,在其中撒播道種、培育幼苗、堂會遍植,自華南起延伸各處;這正表徵着播道會立會的精神。註[5]



[1]  《二千年靈修神學歷史》彭順強。天道書樓,2005年7月初版。頁79-280,285,342-343。

[2]  詳情可參《中國基督教播道典章及則例》。頁59-171。

[3]  這只是筆者個人愚見,當中還有很多未知困難。

[4] 摘自《播道會月報》。

[5] 摘自《播道會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