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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派(2)

年份: 2018

作者: 莫樹堅(總會執委會主席)

  基督教宗派是近二百年來的在歷史進程中,經過信徒的思考和禱告,自願地建立的聯盟體制,為了促進信徒合一,以至更有效地完成普世傳福音的大使命 (參一月「宗派」文章)。這些聯盟是由多個堂會或福音機構組織而成,在行政的體制下商討決策,而對每個個別單位的運作必然帶來一定的影響。又這樣說,如果聯繫不是為了群策群力、互補互助,以至彼此影響的話,何必聯繫呢?不過,就今日應用於本會,我們要問,如果有了宗派聯繫的組織和相應的影響,豈不就失去了播道會 (Evangelical Free Church) 堂會的「Free」和「自主」的精神嗎?

  追源在1950年成立的美國播道會前身和發展的精神,可以給我們一些啟迪。Evangelical Free 的 Free 是指「自由」。正如日本播道會的漢字名稱是「日本福音自由教會」。這「自由」的意識源於一班來自瑞典,有路德會背景的信徒移居到美國,對本地傳道和海外宣教大發熱心。不過發覺當時的路德宗宗教議會 (即synod,是由教牧和信徒組成,在堂會之上的一個行政管理架構) ,未能有效地為堂會前線的事工作決策,阻礙了宣道的發展;同時又受了慕迪 (D. L. Moody) 會眾制堂會模式 (congregational church) 的影響,繼而在1884年在愛荷華州Boone市舉行的會議開始,在幾年間繼續開會商討脫離宗教議會,不受其管轄,「自由」地與其他同道中人聯繫組織成「自由差傳之友」(Free Mission Friends), 為求達到更直接更有效的傳道及宣教,但同時他們聲明,絕對不是在建立有如宗教議會的宗派 。各堂會保持行政「自主」,互不干涉;雖然不加諸行政架構,但信徒積極溝通,在宣道上爭取商討和合作,發揮協同效應 (Gustafson, 2013)。

  首先,堂會「自主」必須建基於「耶穌是主」上。「自主」 (autonomy) 不是「無主」耶穌。人不可按自己的意思發展傳道或宣教事業,耶穌永遠都是個人和群體的主。當年美國播道會先軀因為尊主為大、遵行主道,為最有效地傳福音,所以建立「自主」的堂會。「自主」,是因個別堂會最明白各自面對事工前線的需要,所以突破失效的傳統體制,在行政上不讓宗教議會架構代作決策;同時建立沒有行政架構、自由溝通的交往,忠心履行福音使命。簡而言之,先有「耶穌是主」,然後才有「堂會自主」。

  應用在今日辦理堂會的事宜上,由教牧開始,及至信徒領袖和會友,都要紀律爭取明白神的話和聖靈的帶領。這紀律是一項刻意的行為,先是立志,繼而在行動和決策時不斷爭取明白又順服主耶穌。其間必會有自己的軟弱和別人的挑戰的參雜,所以必須堅定和操練,邁向完全。事工目標若着眼於耶穌是主、完成福音使命,「自主」的自我防備的戒心可能會獲得一些緩和,結果人本身會鬆弛些,人際關係會優化些。「自主」治理堂會的精神未見有虧損。

  建基於耶穌是主的大前題下,信徒合一是辦理堂會和宗派的要素。美國播道會先軀因福音的緣故刻意和自願聯繫。今日可如何聯繫?如何合一呢?屬靈恩賜是合一和聯繫的基礎。屬靈恩賜各有不同,是上帝恩待信徒,賜予各有不同的辦事能力,在不同的崗位,發揮那些能力,又在主耶穌的指揮和聖靈的引導下,彼此分享、互相服侍,建立唯獨一間在地上耶穌基督的教會。屬靈恩賜不只在個別信徒身上應用,在不同的堂會或福音機構上也合用。各堂會或福音機構由不同恩賜的信徒組成的群體,帶着不同的經驗、智慧和資源,即擁有不同的恩賜與能力。那些恩賜與能力,是為分享、服侍和建立的。因為上帝恩賜各信徒,及至由眾信徒組成的堂會,各有不同強項和能力,若果大家都學習「爭」付出的話,要「爭」自主權或許可得到淡化的幫助。不是放棄治理的「自主」,乃是用「耶穌是主」的鏡片,持平地看「自主」,以及應用它。為福音的緣故刻意和自願聯繫,爭取付出和服侍的機會。學習耶穌的樣式,非以役人、乃役於人。

  以「耶穌是主」和「自願聯繫」的原則辦理宗派和堂會,不單只沒有損害堂會「自主」的精神;藉着聯繫,實在促進了堂會完其使命。

 

參考資料
Gustafson, D. M. (2013), The 1884 Boone Conference of free mission friends: Founding of the EFCA or theological discussion? Trinity Journal, 34(NS), pp. 253-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