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內心的深處都渴求愛和關係,而要滿足這種渴求,首要當然是從神得到滿足,因為神是愛。同時聖經亦有很多篇幅提到人與人之間的愛,如夫妻之間眾水不能息滅的愛情(歌八7)、人與人之間彼此付出的愛(約十三34-35)。
甚麼是愛?愛是一種感受、一個口號、一些空泛說話、對罪惡隻眼開隻眼閉、一味忍……?不是!真正的愛乃是有心有力的承諾,包含委身的心態、實質的行動、恰當的元素。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8節中,對真正的愛有經典的描述,包括以下這些:愛… 是恆久忍耐.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是永不止息。
熟悉聖經都知道,這段經文的背景主要不是談及有關夫妻之間的愛,而是有關在群體中人與人之間的愛,怎樣可以在爭執、比較、分裂的社群中維護關係。在無風無浪的情況下去愛,相對發生了事件的張力下去愛,完全是兩碼子的事。這段愛篇首尾呼應的教導了我們,真正的愛是甚麼?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love is patient, love is kind)、愛是永不失敗/止息(love never fails/ ends),意思是真正的愛不只是一時三刻的事,乃是持久,經得起考驗,能渡過各種的挑戰,直至最後愛也並不會失敗、不減退。而要有着這種真正的愛,當中有些元素是不可忽視,若忽視了就會把愛變成了「偽」 愛、「倣」愛,這些元素包括愛是「不喜歡不義」,愛是「只喜歡真理」。不義是邪惡的事,而真理/真相(truth)是邪惡的事之相反,當有不義、邪惡的事情發生,不是隻眼開隻眼閉或啞忍,而是必須找出邪惡事情的真相,並以聖經真理回應。
聖經另一處在以弗所書第四章提到愛、寬容時,提醒信徒必須要說誠實話 / 說實話,即是說真相,這才能建立一個健康的群體(互相為肢體):「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惟用愛心說誠實話(truth),凡事長進。……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truth),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弗四2, 15, 25) 留意以上哥林多前書和以弗所書當中提及三個有關 truth 的字——喜歡「真理」、說「誠實」話、說「實」話——原文都是同一字根。
可見真正的愛和寬容不是與「找出真相」、「除去不義」、「行出真理」互相排斥的,相反,乃是互相緊扣,目的是在張力和破裂中能重建真正愛與復和的群體關係。愛是不容讓人放任地和不負責任地做甚麼都可以,這是假愛、溺愛,「真正的愛所擁有的 特性,是不能容忍不義,而且喜歡真理(真相),所以在任何不義又模糊不清的事情中, 都要找出不義,弄清真相,……叫人無法瞞天過海。……人有真正的愛才有勇氣指出不義、找出真相,目的是盼望人醒悟、回轉,找出解決方法,建立真正的和諧關係。」1 這原則適用於家庭、教會、社會中,任何不公的欺壓,都要以愛弄清真相,才可讓人能真誠道歉、承擔應有的責任,真正的和諧關係才可重建。沒有真相,就沒有真復和,也就沒有真和諧。
回顧近期各國社會的情況,不少不義的事件都在弄清真相,得到公正的處理時,才能令社會漸漸歸回平靜,例如早前美國黑人遭警察膝蓋強壓不治事件。但當重要的事件仍是模糊不清,例如俄羅斯疑下毒反對派領袖納互爾尼、本港721事件,任何一方都有責任清楚說出或查出真相、除去不義、行出真理,這不是為了破壞關係,乃是一個活出真愛的基礎,這使各方能在愛中寬容,重建真正的和諧關係。找出真相是一個愛的互動和交流,甚至在必要時需要對質,把事件越辨越明。奧斯伯格在他的《足夠關心以致能對質》(Caring Enough To Confront)一書中,描述尋求真相應有愛的心態:
我愛你。若我愛你,就必定要告訴你真相。若我告訴你真相,你會否聽到我的愛?你會否從我的真相中聽到愛?我想要你的愛。我想要你的真相。給我足夠的愛,以致你能告訴我真相。2
作為主的門徒,堅持真正的愛和寬容,就是要追求真相、公義、真理,這對真誠的群體多重要!那怕有多難、那怕要窮一生的光陰、那怕就算窮一生的光陰都不能完成……也要堅持!
1 陳傳華:《真饒恕:徹底悔改,實踐復和》(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20),頁 136-137。
2 David W. Augsburger, Caring Enough To Confront (Grand Rapids, MI: Baker Publishing Group, 2009),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