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在曠野中多次見過神蹟,但仍然悖逆剛硬。這顯出單單神蹟是沒有真正果效的。但在生命的大前提之下,聖經中也提到神蹟奇事的正面作用。這樣,我們應該為神蹟奇事定位:不可過分高舉它,也不要完全否定它。……與超自然界有關的一些現象發生時,我們要特別小心分辨,因為撒但慣用以假亂真的手法來迷惑人。至於藉祈禱醫病與趕鬼的事,基督徒可以奉主的名去作,因為這本來就是聖經的吩咐(雅五14)。」[1]
Drs.Cloud與Townsend認為上述四種成長模式皆有其價值,但他們較為傾向「真理模式」。可是,在實際輔導經驗中卻發現一些對聖經真理很熟悉的平信徒與牧者,勤於禱告,讀經及實踐屬靈操練,都不能從生命的低谷困局中走出。至此,他們發現「真理模式」也有其不足之處。他們按照聖經的歷史次序陳述以下神與人之四重角色:[2]
(一)創造:
神 |
人 |
(A)神是生命的源頭
神是創造者 |
(A)人須倚靠神
人是受造者故不能自我存在 |
(B)神統管全世界 |
(B)人須自我約束 |
(C)神是審判者 |
(C)人去經驗生命 |
(D)神設計生命及其原則 |
(D)人須按照神設計的生命原則去生活 |
(二)墮落:始祖亞當夏娃想變成神,吃了禁果後便迷失了自己。
人之渴望 |
結果 |
(A)人是生命的源頭
人是創造主 |
(A)人靠自力
人為自我生存 |
(B)人能控制全世界 |
(B)人試圖統管全世界與別人,引致自我失控 |
(C)人是審判者 |
(C)人自我及彼此審判,卻再不能經驗自我與他人 |
(D)人設計生命及其原則 |
(D)人按自己私意喜好去生活 |
(三)救贖:便是逆轉人墜落後之角色,重新將生命主權交在神手中,順服主耶穌基督為主為王。作者將這原初創造之和諧秩序申明,叫人認識神與人的角色。
A. 神是自有永在,是萬物的供應主。故此,人須體會上帝豐富的恩典,投靠在祂大能的膀臂下,享受祂賜與的能力及供應人所缺乏的。
B. 萬物皆在神統管之下,人須臣服於上帝的治權並且建立自我約束之力量。
C. 上帝是生命的審判主,人無須論斷別人,只管將事情的審判主權交給神,去經驗生命的歷煉與信心的成長。
D. 上帝是生命原則之設計主,人只須按祂所設定的原則去生活,便能蒙福!
Drs.Cloud 與Townsend很著重神的恩典,認為律法不能叫人改變或導致成長,律法只是叫人知罪,引導人到基督那裏,使人因信稱義(羅三20,加三24)。信主後的成長有賴神的恩典,但同樣需要與人結連。[3]
正如曹偉彤博士剖析屬靈生命的成長,實在需要植根在人與神的關係上,同時也需要人與人的關係之建立。他提到「慷慨和仁愛是真人性的標記。巴特及潘霍華指出「神的形像」不僅是人與神的相交關係性,也是人與人的相交關係性。」[4]
從這思路不難發現成功提倡導向教會之華里克牧師,將信徒的成長放在五個範圍上平衡發展:敬拜、教導、傳福音、團契、服事。這個從聖經中引伸出來的模式仍離不開與神和好、與人和好的關係上。最近Thom Rainer and Eric Geiger合著一書譯成中文,名為《簡約教會》。它針對一般教會很多繁複活動及聚會,但卻缺乏明確目標,以致信徒無所適從,並疲於奔命。作者提出教會領袖應當是設計及建築專家(林前三10),須「巧妙地設計一個造就生命改變的環境及一個簡單的門訓流程,推動人進入一個又一個的靈命成長階段。」[5]
綜合以上的一些思絮,一間有活力及不斷成長的教會必須遵行大使命及大誡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及愛人)。教會生活若然健康,信徒牧者長執間定能彼此相愛,互相信任,同心合意興旺福音,主的道有系統地施教,務求信仰能具體生活化地實踐出來。
生命的成長與改變源自神自己,因著祂的話使人心意更新變化。故此,按著正意分解神的道十分重要。片面不平衡的教導可引致極端的信仰,偏激的行為,甚至演變成異端。屬靈生命成長確是一個歷程,除了需要全面的聖經真理教導外,教會生活必須建立一個行道的塲景,藉著團契小組實踐肢體相愛及傳揚福音,並且能一起在教會內外服事,在社區中樹立見證,為主發光﹗
至此,筆者嘗試將港福堂之現有運作藉以下圖表列明一個門訓流程,盼望抛磚引玉,彼此切磋互勉在神國中能建立更多合神心意的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