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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2日播道會賣旗日專輯──我願意

年份: 2011

作者: 姚潤平

自從香港特區政府資助社會服務機構的模式改變以來,各堂會對我們所開辦的社會服務,就要承擔更多。對於津貼不足之數,政府曾以過渡期補貼及獎券基金撥款方式,供社會福利機構申請。看來……似乎都不是大問題,但對於不肯申請獎券基金的少數機構來說(包括我們播道會),每年資助不足的差額,就變成了弟兄姊妹的擔子!你……願意承擔嗎?

 
今年三月初,我和太太參加了教會為附屬的長者中心舉辦的步行籌款活動。那次首要是給岳母製造參加教會的理由而去的,其次才是盡一下會眾的責任。(那次也有許多中心的「未信」會員參加呢!)步行本身當然沒有驚喜,岳母只是因這「有意義」的籌款活動,與教會同工「打了一個招呼」、同桌吃過一餐飯而已。不過,在回程的旅遊巴上,卻給我遇上了一個意想不到的驚喜:真人表演!
 
哇!一位長者中心社工,在短短的15分鐘車程內,藉著「表演」三首歌,友善地把她的見證和福音唱了出來,她沒有呼召,只是鼓勵未信的長者要把握時間,想想人生永恆歸宿的問題……我偷偷瞄了岳母幾眼,她禮貌地全聽了。
 
我們趁她對教會有一點好感,就在回家的途中,順勢邀請她參加其後總會傳道部在三月下旬舉辦的「美食探古福音一天遊」,她竟然又答應了!
 
有去那次福音一天遊的弟兄姊妹或許還記得,下午我們曾到訪一間有相當歷史及特色的教會,在短短逗留的個多小時裡,講員關銳煊教授講述家人要愛長者的信息(內容完全沒有涉及福音),隨後總會傳道部副部長李應新傳道以他和孩子的見證講述了天父的愛,然後就呼召,有幾個人信了主呢!回想起來,才曉得天父的配合真是妙絕!我們不是硬銷福音,是讓未信的人因講員的身教和見證,認識「信耶穌」使我們願意去愛。
在吃晚餐的時候,總會傳道部主任林美珍姑娘提供了一個機會,給子女向父母親表達愛。我感謝神!我給抽中要向岳母表達心聲……內容……暫且打住!……我早幾天給她看一張別人為我們拍的照片,她對我說:「從未試過玩得咁癲(開心)」。
雖然岳母現在還未信主(在此邀請你也為她禱告),這先後的經驗,使我體驗了「我們的社會服務」是「教會的福音伙伴」。我從前都已經算頗支持我們的社會服務,今後,我要更支持!因為,每一次服務人的機會,就是讓我們代表主耶穌表達愛他們的時候(無論他們肯否相信耶穌)。
 
今年播道會經社署抽籤後獲准賣旗,在抽「選擇賣旗日」的優先次序時,我們竟抽中第一(即是第一個機構選那一天賣旗)。經過同工們小心考慮,認為2011年10月22日相對最合適。可否請你考慮當日約弟兄姊妹一起擔任賣旗義工及奉獻?就當作今年為神做的一件特別事,好嗎?
 
最後,我在福音一天遊那天晚上,公開向岳母說了聲:我願意!(表明了我和太太願意跟她一起住,直到永遠的決定)今天,你可願意為主的名,與我們一起承擔播道會社會服務的擔子?你……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