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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操練──神看見

年份: 2011

作者: 洪開基


回想我和太太在荷蘭宣教日子,期間我們遇到很多從中國大陸來到彼邦,一心出國希望遇上好機會的華人。當我們經過兩年多的宣教事奉,我們的感受有點像錢鍾書先生筆下《圍城》的故事,當很多新近來荷蘭的華人不斷探索如何取得當地合法居留,甚至於不惜付上任何代價及用任何方法,我們卻慎重地考慮當三年宣教合約屆滿後是否續約。從「客觀事實」分析,我們擁有很多優勢,包括:這裡的華人因我們以往在香港的專業地位(一位曾當記者的傳道人及一位核數師),對我們額外尊重;我們所持的歐盟護照容許我們在荷蘭自由定居及工作(因荷蘭的移民條例,要求所有外國人,在半年內祇可逗留90天,即簽證期滿後需要離開,然後申請再次進入荷蘭或其他歐盟國境,所以一些教會聘請了持有美加護照的宣教士,也受到影響);在生活上,因我們可以用英語溝通,所以也不會因為不懂荷語而構成困難;加上我們夫婦屬外向型,經常喜歡往外跑,也樂意駕車到不同的城市探訪孤單的華人。不過,令我們遲遲不敢下決定的是這裡「主觀的環境」,往往令我們有份強烈的孤單感;我們的體力也有限,單憑我們兩個人、四隻手,在這裡要應付生活及面對教會不同的需要(行政、庶務、牧養、教導、關顧、探訪、甚至人事問題等等),並24小時隨侍候命,實在非常疲累。
 
那時我們不斷思考會否與荷蘭的教會再續新一期合約,處於進退兩難的地步,當我們向上帝求指引的時候,又好像得不到上帝的正面回答。坦白說,從客觀的事實來看,3年的確是一個很短的時間,當我們看見剛開始的事工,稍有眉目;一些本來連左、右手也不懂分辨的弟兄姊妹,漸漸開竅;連一些開始探訪時表現很冷淡的華人,從彼此尊重、客氣相處,而慢慢建立了朋友的情誼,每次見面都有說不完的話題,要離開當然覺得可惜、也捨不得。但從主觀的現況,當我們夫婦發現同時患上「壞洋娃娃」的症狀,即是每晚躺在床上,「眼光光」輾轉反側,反而在日間上荷話會話班、甚至出外探訪或在家中坐下來的時候,眼皮就不受支配地垂下,起初我們以為這些只屬短暫的適應問題,但慢慢發現我們夫婦也經常會因一些很少的事衝突,才發現這些其實是 "burn out" (即「耗盡」)的症狀。 

我們一直想到若然就此不續約,怎樣向當日差派我們到荷蘭宣教的香港教會及支持者交代?又怎對得起一直看好及鼓勵我們宣教事奉的屬靈長輩?甚至連一班在背後為我們代禱或經濟支持我們的肢體,怎樣向他們解釋?期間當我們不斷在禱告之中,向神尋求讓我們清楚知道留下來的原因,是為了令我們的宣教事奉有較好的記錄而勉強續約呢?還是我們真的從上帝領受這異象,願意繼續以神的愛,不計較得失成敗地事奉荷蘭的居民。記起前任特首董建華先生的名句:「要離開很容易,要留下更艱難」。在一次靈修之中,上帝藉著羅馬書五章2-5節提醒我們:「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於是,我們願意順服,並且為續新一期宣教合約的荷蘭生活及事奉細節作出計劃,縱使我們知道現況沒有改變,我們的身心靈健康情況也沒法得到足夠的支援而得到改善,我們祇知道對荷蘭的人與地仍有一份深情。
 
不過,神的意念是很難測透,當我們願意留下來,神卻透過一件明顯的事件,告訴要我們要返回香港「修理」過度耗損的身心靈。當時我們不明為何神有這樣的安排,直至一次我們靈修創世記二十二章 (亞伯拉罕獻以撒的經文),提醒我們神為了試驗亞伯拉罕如何的敬畏祂?是否會將自己在100歲時才得到的愛子,留下不給神?但當神「看見」亞伯拉罕願意順服、甘心的表現之後,神就讓他「看見」神的預備。原來當我們「看見」的不單是前面的荊棘路,和排山倒海而來的困難,更「看見」過去在逆境中,處處彰顯神的同在及豐盛的恩典時,我們的心情反而輕鬆了,並覺得在荷蘭是神讓我們夫婦有「留學」的機會,應該好好珍惜及享受,甚至我們得到的、比失去的更多。所以當我們願意順服、甘心情願留下來時,神卻清晰的讓我們「看見」,要暫時停下來,回到香港,好好地休養生息,待日後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