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蒙月報編輯邀請,就退休生活寫見證一篇,僕在退休生活上,尚是「初哥」,如今以寫下的心聲,換取您的回應與代禱!
還記得一九七三年,僕在恩泉堂履新後初次出席播道會同工祈禱會,四週是我自童年便景仰的屬靈長輩:鮑會園院長、師母、郭本恩牧師、李卓倫牧師、韓德純牧師、凌召宣先生、梁景芳姑娘、許德理教士等,他們面露欣慰地說:「歡迎這播道果子回來,你是我們最年輕的同工了!」一幌三十多年,頭髮快脫光了,僕竟成了在職教牧中最老者,到了二○一○年年底,已超逾同工退休的年齡,進入退休同工的行列。
回想在成長的歲月裏,僕親見屬靈長輩們言行一致地走上祭壇,畢生事主,如同梁貴民牧師、鄭德音牧師、何道彰牧師等,他們胼手胝足、身體力行、竭誠為主的形像,自小便在我心底裏,還有在講壇上教導我的胡恩德先生、滕近輝牧師、Rev. John Stott、胡正誠牧師等,他們的教導總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一次獻上,永不收回!」惟僕在任期間,常因職務關係,翻閱播道會章則,一再讀到「退休」這既羡慕亦可怕的名詞,終於「退休」臨頭,我在六十五歲前的一年多,按本份向恩泉堂執事會報案:「我將於二○一○年屆退休之年矣!」
從創世記的角度來看,神完成創造後,第七天安息了,舊約聖經教導人守安息日,讓人在安息日敬拜與記念創造者,延伸這原則:人在勞碌一生後,免其辛勞,讓他安享餘年,敬拜神並記念神的厚恩,並將其畢生積聚的寶貴學識與經驗傳承下代,這實為美事。在現代社會,各人在豐年作荒年之儲備,致年老退休時不致成為家庭及社會之負累,從孝道而言,為人子女者讓老有照顧,此乃美善的社會制度。
從教會與同工的角度來看,傳道人有如醫生:知識(聖經)固然重要,靈性與處事與人的智慧更屬必需,後者乃是日積月累的產品,若傳道人屬靈與處事的豐盛到了爐火純青之際,卻因年齡而退下火綫,實為教會之損失,反過來看:若傳道人已屆退休年齡,卻戀棧權位,固步自封,進步不再,不顧「長江後浪推前浪」帶來的益處,則同工可能淪為教會之「毒瘤」矣!
在八十年代,僕蒙神恩領,隨長輩同工們修改本會典章,撰寫教牧退休一項時,當年醫療制度未善,社會亦未達老有所顧,有同工年屆五十,已百病叢生,有同工臨老寡然一身,亦有長輩同工之子女尚待成長,因此修章小組除了訂立照顧辦法外,在本會典章77頁「教牧同工條例伍」寫上:
凡同工受職滿十年而年齡滿六十歲,或受職滿二十五年而年齡達五十五歲者得申請退休。惟滿六十五歲者必須退休(若遇特殊情況,可按個別考慮)。
如今醫療進步,一般教牧同工年逾花甲,亦健康良好,僕自從年屆六十有五,除了眼疾外,身體尚賴粗安,仍蒙 神賜報答主恩,搶救失喪之心志,蒙恩泉堂邀請:賜「榮譽顧問牧師」職份,亦蒙總會不棄,盼望僕善用經驗,貢獻播道會大家庭,因而設立「執委會顧問」職份,且早於退休前已言明職責:向執委會提供意見,協助教牧同工,尤其協助新入職者,與上司、同工與執事溝通,俾同工間能相愛相助,同心合意長久事主!僕乃從二零一一年下半年起,與教牧協談,彼此鼓勵,主日則按邀請,往不同堂會宣講。僕為神在退休生活的預備,感恩滿載,尚請肢體們為我會經已退休及行將退休之教牧代禱,俾吾人仍獲適當之事奉,讓前後浪同心,建立主所愛的播道家!
願吾人不論是在職或退休,皆實踐保羅的見證:「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為自己死,我們若活着,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羅十四7-8),也讓保羅的勸勉成為每位信徒的行動:「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